修道要放弃一切吗?请看道教财富论
财富伦理观是反思财富的价值、思考财富的创造与使用而形成的伦理观念。先秦管子说:“仓廪实而知礼节,衣食足而知荣辱”,揭示的就是社会总体财富多寡与社会道德水平之间的关系。
道教的财富伦理观,最根本的主张就是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,财富的获得必须是正当的。
道教认为,人人都具有创造财富的能力,都应该努力去创造财富。
《太平经》说:“天生人,幸使其人人自有筋力,可以衣食者。”“夫人各自衣食其力。”这就是说,人应该靠自己的劳动来维持生活。
“而不肯力为之,反致饥寒,负其先人之体。”由于自己懒惰而造成饥寒,那就辜负了上天赋予自己的能力。
道教的神仙信仰中,包含神仙赐予财富的内容。财神信仰就是典型的表现。历史人物范蠡,就是因为善于经营致富而被奉为文财神的。
道教认为,敬奉神明,持诵道经,可以获得财运。《玉皇经》说:若人欲求资财殷富,如法奉持是此真经,即得财宝充溢,衣食自然,庆流子孙,传之万世。
道教法物咒语也能使人获得财富,东方朔所著的《洞玄灵宝五岳古本真形图并序》说:子有中岳形,所向惟利,致财巨亿,愿愿克合,不劳身力。《离明端象灯仪》说:家有天尊咒,财物得阜昌。
另一方面,从社会角度来说,道教明确指出“民之利用厚生,非财不立”,因而希望社会财富极大丰富。道教理想中的社会景象就是“府库资财甚满盈,兵戈永息乐升平。民歌有道图长治,报国勤看《大洞经》。”
但是,具体到个人来说,道教总是劝人要少私寡欲,淡薄名利,不汲汲于追求财富。
《老君崇百药经》中说:“不多聚财是一药。”“不多贪财是一药。”个人对待财富的正确态度是:“非己之财,不妄取;非义之财,不苟得;合得之财,随分取。”
道教特别强调不能取非义之财。道教的种种戒律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。
陆修静撰《受持八戒斋文》说:“不得盗他物以自供给。”
《玉清经·本起品》载元始天尊所说十戒中的第七戒规定:“不得欺凌孤贫,夺人财物。”
《妙林经二十七戒》中说:“不得盗窃人物,不得妄取人财。”
《老君说一百八十戒》中规定:“不得横求人物。”“不得强取人物。”“不得妄取人一钱以上物。”
道教认为,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财富的人,必遭恶报。
在财富的分配上,道教主张“损有余而补不足”。